人社厅会同有关部门督察基层就业
服务专职人员管理改革任务
根据省委改革办要求,我厅会同省编办、省财政厅对《关于加强基层就业服务专职人员管理指导意见》(甘人社通[2015]309号)落实情况进行了督察。督察采取市州自查和省上督查相结合,6月5日,我厅联合省编办、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对基层就业服务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18]75号),明确了督察内容,督察方式、督察时间及要求。各市州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上报了自查报告。
实地督查分三个组,分别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丽萍、副巡视员李平宁、就业处处长史举红带队,7月16日至20日,对兰州、武威、金昌、定西、平凉、庆阳、临夏、天水、陇南进行实地督查。每个市州抽取1-2个县区,乡镇街道和社区,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基层就业服务专职工作人员配备渠道、配备标准、配备数量、岗位安排、经费保障、管理考核等情况了督察,并了解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关建议。
督察组要求各市州,要以此次督察工作为契机,严格落实《关于对基层就业服务专职工作人员管理指导意见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309号),配齐配强基层服务力量,要注重挖掘基层改革实践中的先进典型,进行总结和提炼推广,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梳理,列出责任清单,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要求,限期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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